《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看条例亮点内容
四川新闻网2024-04-18 10:56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4月18日讯(记者 陈淋 摄影报道)四川省是职业教育大省,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约196万人,规模居全国第七、西部第一。今年5月1日,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4月1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过程。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条例明确职业教育地位和体系,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关键词:贯通
条例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如何更好地实施职业教育?条例多项条款突出一个关键词“贯通”。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明确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研究室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明确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优秀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关键词:融合
条例鼓励支持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具体怎么做?条例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一章,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面向产业聚集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平台,明确校企合作的原则和形式等,鼓励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国特色学徒制,建立全省统一的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突出了四川特色,鼓励支持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校企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在四川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平等
支持引导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办学,保障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权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这也是条例内容的一大亮点。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按规定破格录取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和劳动模范)、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教育招生平台,规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禁止性行为等措施,有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条例还鼓励企事业单位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实习岗位,建立健全学生奖励和资助制度,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落户、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畅通就业渠道,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
关键词:均衡
条例在“职业教育的保障”一章,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方式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照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结合我省实际,发挥职业教育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效用,扶持“四区”(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及盆周山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注重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支持,同时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如何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将对照《条例》,全面梳理以往政策文件,对不符合、不适应的内容,及时清理、修改完善。落实《条例》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建立健全系列政策措施,为贯彻实施好《条例》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省教育厅将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通报、追责等监管,推动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条件达标、治理能力提高,加大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禁止行为的督查督办,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条例》落地见效。